豬肉產地標示 明年元旦上路
美牛、美豬風險評估報告重點摘要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蔡英文總統上週五宣布將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美牛進口,食藥署同天公告豬牛肉散裝食品須清楚標示肉品產地,昨天再公告所有包裝食品、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也須標示,新制明年一月一日上路。
標示不實 最重可罰400萬元
包裝食品規範為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應標示原產地(國);且以屠宰地為認定依據,國則是原料原產地為認定依據。至於一般餐飲業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所供應豬肉也須標示產地,若以標籤、菜單註記,字體不得小於四公釐;以其他標示型式者,不得小於二公分。根據食安法,應標示而未標,可處三萬至三百萬元;若標示不實,則可處四萬至四百萬元。
衛福部昨也在官網公佈先前由成大與台大進行的兩份風險評估報告,報告摘要都指出,即使天天食用,安全性都在可接受安全範圍,但坐月子婦女,則須注意豬肝豬腎等內臟攝取量。不過,農委會統計目前並無美豬內臟進口。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說,即使是一般人,也應盡量少吃動物內臟,因為內臟本就容易殘留有毒物、抗生素及環境荷爾蒙等。而瘦肉精是乙型受體素藥物的一種,高血壓、腦中風、心臟病等患者須注意。若一下子大量攝取,恐會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
衛福部長陳時中說,風險評估報告顯示民眾一般攝食都安全,吃幾輩子都吃不到危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