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出軌害18命 前台鐵局長降級改敘
前台鐵局長的鹿潔身被降級改敘。(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鄭瑋奇/綜合報導〕普悠瑪列車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宜蘭蘇澳新馬站出軌,造成十八人死亡、二九一人輕重傷,公懲會調閱運安會的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時任台鐵局長的鹿潔身(已退休)疏於監督,且台鐵至今未賠償所有受害者,判降一級改敘;機務處前副處長柳燦煌(現任副總工程司)疏未把ATP遠端監視系統納入「整備測試」,亦降一級改敘;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長期未察覺遠端監視異常,判休職六月。
柳燦煌表示,要他休職六個月不支薪、無法退休或改在其他機關任職,他都尊重,等收到判決文後,會再與專業人員討論,看是否申訴。對於懲處,公務人員只能遵守、尊重,有什麼看法也沒用。
鹿潔身已退休 未回應
前局長鹿潔身、調度所所長吳榮欽均未接電話,無法取得回應。台鐵局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公懲會指出,本次事故原因是因為司機員關閉隔離ATP並超速行駛,未能及時減速而釀禍,鹿潔身深知ATP對於行車安全的重要性,卻未善盡督導責任,顯有違失,故判降一級改敘。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宜蘭大里火車站曾爆重大追撞事故,釀五死十五傷,迫使台鐵研議辦理ATP採購,以免司機員再次發生疏失肇事。公懲會認為,柳燦煌當時負責採購與建置ATP,竟疏未審查廠商「日車公司」測試程序書,沒把ATP列入檢查項目及標準。安全裝置無效,導致普悠瑪高速出軌,認定柳違失甚明,亦判降一級改敘。
ATP上線後,司機員人工通報故障次數高達六百餘筆,但負責ATP操作、使用及管理的吳榮欽,未發現電腦警示系統沒同時響起,長達數年,使該系統形同虛設,確有疏失,公懲會判休職六月懲戒。
普悠瑪號在宜蘭縣冬山與蘇澳新站之間的新馬站東正線出軌。(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