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北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總值逾173億

    2020/04/05 05:30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即日起至六月三十日止公告今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統計被繼承人共二二○○人、土地一萬二五七二筆、建物七○二棟,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總價值高達一七三億餘元。

    地政局表示,其中面積最大的一筆土地是位於瑞芳區猴硐路附近的山坡地林業用地,面積為十七萬一二八四平方公尺,總價約一億三千五百萬元;另價值最高的一筆土地坐落新莊副都心住宅區,面積約七一一平方公尺,總價高達兩億一千四百萬元。

    地政局地籍科專員謝秀琳表示,依規定,人往生後須在六個月內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之後每超過一個月將開罰登記費用一倍,最多罰二十倍,登記費用為土地申報地價的千分之一。未在今年六月三十日以前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八月一日起由市府地政局列冊管理十五年,逾期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已標售的土地無法歸還,但如果有繼承人出面認領,可領回當初標售的價金。

    謝秀琳表示,列冊管理前皆以書面通知其中一位或兩位法定繼承人(通常為一男一女),交由自行整合,假設無法一次找齊所有繼承人,可由其中幾人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再協議各自的持分比例,民法規定子女對於父母的財產繼承權益並無性別差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