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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共享機車權利金每車每日不到0.1元 挨批不合理

2020/03/11 05:30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三大共享機車業者WeMo、GoShare、iRent已在台北市投放一萬一千餘輛機車,成為不少民眾仰賴的運具;不過,台北市議員林亮君昨指出,目前市府允許電動機車不收停車費,並對業者採取過低、寬鬆的權利金,以WeMo、GoShare為例,每輛機車每日權利金竟不到○.一元,遠低於一次廿元的停車費,等於讓業者幾近免費使用公共資源,不合理、極不恰當。

遠低於機車路邊停車1次20元

對此,交通局長陳學台回應,北市府剛開始推共享運具,具鼓勵作用,若一開始就增加業者成本,恐很難推動,他認為此政策對減輕北市停車壓力有幫助。

交通局:鼓勵業者推共享運具

但林亮君認為,業者既然使用機車停車格,依法就應該繳納使用權利金,但交通局收費標準卻出現爭議,例如,設定投放兩百輛至一千輛、一千零一輛至五千輛、五千零一輛以上等三級距,每年分別收取權利金為八萬元、十二萬元及十六萬元,而iRent投放兩千輛、WeMo五五五七輛、GoShare三千九百輛。

她進一步指出,若換算每輛共享機車每天負擔權利金,分別是iRent○.一六四元、WeMo○.○七九元及GoShare○.○八四元,業者運用機車停車空間營利,所繳交使用權利金卻遠低於民眾單次使用收費機車停車格的廿元,等同讓業者幾近免費使用公共資源。

此外,GoShare使用停車空間面積約是iRent的兩倍,卻繳一樣的權利金,她認為應以使用面積重新檢討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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