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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交通百貨等第一線服務人員 雇主須供口罩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記者李雅雯攝)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記者李雅雯攝)

2020/01/31 05:30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昨發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交通站場、運輸工具、商場、百貨公司等第一線服務人員,雇主不能禁止其配戴口罩,且雇主須擔負起提供口罩的責任,否則最高可處罰鍰卅萬元。

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長張國明表示,第一線服務人員因接觸來自各方的不特定對象,雇主不能拒絕其配戴口罩,且雇主須擔負起提供口罩的責任;其他有感染疑慮的事業單位場所,應視情況加強職場衛生安全管理。

職安署也建議雇主,工作場所可建立體溫量測和篩檢措施、保持工作場所通風、清潔與定期消毒;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疫區,對近期曾至疫區出差或旅遊返回職場的勞工,應有健康追蹤及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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