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翔貨輪污染海域 判賠1.6億
2019/11/30 05:30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德翔台北」號貨櫃輪三年前擱淺在新北市石門區外海,受困廿一名船員雖獲救,但船身斷裂導致重油污染石門與金山沿海海域,害漁民漁獲量銳減五成以上;漁民後來委託金山區漁會提告求償。台北地院認定油污事件影響漁民生計,昨判德翔海運應賠償一億六二五三萬餘元,可上訴。
金山區漁會得知勝訴後透過常務監事簡銀柱回應,案發至今漁獲狀況仍不佳,為了訴訟漁會已耗費約一百五十萬元,現在判決出爐,希望德翔海運不要上訴。
船舶總噸位一萬五四八七噸的基隆港籍「德翔台北」號貨櫃輪,二○一六年三月十日上午從基隆港出發,航行途中機艙機械故障,被東北季風推往岸際,在離岸約兩百五十公尺處觸礁,船體破損致油污洩漏。
漁民事後不滿德翔公司消極面對求償,由金山區漁會出面求償。漁會主張,船舶漏油事件對海域漁業產生繼續性與擴散性的破壞,導致漁業資源驟減,漁民漁獲確實受到損害;損害雖不只一年,但求償一年損害一億七八七八萬餘元。
德翔海運辯稱,船舶雖擱淺,但水質檢測結果顯示,水質標準還在標準值內,且漁業署新聞稿指出,漁民事故後已避開船舶擱淺區作業,可見漁民未因船舶擱淺受害,出海作業既未受影響,漁獲也不會受污染。
法官根據海洋大學與台電調查報告,認為油污洩漏後潮間帶生物密度減少比率介於七十九%至一百%之間,間接造成魚類群數量降低,已影響漁民生計。法院審酌海洋大學歐慶賢教授評估漁民淨收益為兩億六千兩百餘萬元,及油污持續影響時間約一年等因素,認定德翔海運應賠償一億六二五三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