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住戶開路 保全阻人車10/1開罰

最快10/1上路交通新制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全台逾三十七萬輛電動自行車曾領有審驗合格標章,但許多騎士自行改裝車子,且未配戴安全帽,因此交通部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訂定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過二十五公里速限者、未戴安全帽、擅自改裝車輛罰則;另外,車輛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將加重罰鍰,最快十月一日實施。
最快十月一日上路實施
交通部表示,這次加重轉彎、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罰鍰,一般車輛從原本罰九百元至一千兩百元,加重至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過二十五公里速限者,可處九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未戴安全帽可罰三百元、擅自改裝可處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後續電動自行車全面納管、納保險,需要向公路主管機關登記領牌等,年底前會拿出規劃草案。
電動自行車肇事件數逐年成長,一○三年發生八二六件,造成四死、一一七九人傷;去年增加至發生二三三○件事故,造成十死、三二九二人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