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預告期入法?立委未有共識
各國罷工預告期及相關限制條件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在歷經華航兩次罷工、長榮航空空服員集體休天災假等事件後,民航業者紛紛呼籲政府修法納入罷工預告期等制度,以免衝擊旅客權益。對此,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表示,目前已有委員提案,但大家沒有共識,暫時還不會處理;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說,納入預告期有好有壞,應召開公聽會廣泛討論。
據了解,為避免空服員與航空公司的勞資爭議影響旅客權益,民進黨立委葉宜津、陳明文均已提出「民用航空法增訂第五十九之一條條文草案」,條文明定空服員罷工必須提前一定期間以書面方式預告,葉宜津版將預告期定為七日,陳明文版則定為三十日。
葉宜津指出,台灣四面環海,航空是必要的交通方式,尤其民航業又是特許行業,突襲性罷工將造成交通大亂甚至經濟衰退,衝擊遠大於其他行業罷工,她參考各國預告期制度後提出民航法修正草案,目前草案才剛送進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陳明文的版本中則特別提到,若未經過雇主同意,工會不得取消或變更預告的罷工時間、方式及地點,以免發生佯裝罷工、虛偽預告等情況,引起公眾不安。
雖然已有立委提案,不過民進黨、國民黨兩大黨團的黨鞭對此議題仍採保留態度,柯建銘坦言,目前黨內還沒有共識,接下來的臨時會將不會處理這個法案。曾銘宗則說,黨團沒有既定立場,希望先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廣泛討論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