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米! 公務員酒駕考績仍甲等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右)、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秘書長林美娜(左)24日召開「五年千名公職酒駕,考績修法吃丙重罰」記者會,指出官員酒駕考績還拿甲等,呼籲各部會應重新檢視過去對於酒駕人員考績評比進行檢討。(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彭琬馨、鄭瑋奇/綜合報導〕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昨召開「五年千名公職酒駕 考績修法吃丙重罰」記者會,徐永明痛批過去五年有多達一○○一位軍公職人員酒駕,其中卻還有三十三名人員考績評為甲等,且不乏酒駕未主動通報或酒駕肇事的離譜情形;徐永明表示,將推動修正公務員考績法,刪除功過相抵制度,未來若涉酒駕遭記申誡以上,考績只能打丙等。
時力提修法:只能打丙
根據時代力量提供的資料顯示,中央各機關酒駕人員,以國防部的六一○名最多,交通部一一九名次之,第三名則是內政部,共有七十六人。
銓敘部法規司副司長雷諶表示,對於加重軍公職人員酒駕懲處表示贊同,也支持酒駕軍公職人員考績列丙等;人事行政總處培訓考用處專門委員蕭欣瑋則說,確實應重新檢討酒駕公務員酒駕當年度考績等第。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對於同仁酒駕事情,將會徹底檢討。交通部官員表示,交通部對同仁酒駕,有訂定較行政院更嚴格的懲處,上班期間被發現酒駕,依據吐氣酒精濃度不同,會記過一次至最重記二大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