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達賣地先給校董 教部要追回6千萬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永達前教師昨開記者會,抨擊永達董事會涉違法挪用校產。 (高教工會提供)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永達技術學院一○三年停辦,教育部限期明年一月須解散清算,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永達前教師昨天共同召開記者會抨擊,永達董事會於停辦後涉違法挪用校產,私自將變賣校地部分所得至少六千萬元,優先還給學校董事,違反教育部禁止償還董事之要求。
教育部技職司專門委員柯今尉表示,教育部查知永達董事會確實違規先把賣校地款六千萬元還給個別董事,已要求永達先追回六千萬元,才能再談永達申請改辦一事,否則不排除依私校法向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
高教工會籲教部 儘速解散董事會
高教工會質疑教育部三年來僅發公文無具體作為,原本應於去年八月六日解散清算,將全數校產歸公,教育部卻將永達解散清算年限延長至一○九年。高教工會主任陳書涵更呼籲教育部儘速於今年解散違法董事會,改派公益董事追討遭董事會非法挪用之鉅額欠款,啟動對教職員與學生之補償程序。
陳書涵表示,永達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向教育部提出要求處分「大湖體健休宿舍大樓建物」之申請,教育部回函學校「原則同意」,但要求處分後五十%款項,應包含教師、職員優惠退休、離職所需相關經費;並以該校師生利益與學校整體改善為優先考量,不得用於攤還董事以借貸方式提供學校運用之債務。
校方強調有權處理債務 朝復校努力
隔年永達董事會以一億四千五百萬元變賣大湖校地,教育部核准該買賣時再次向永達董事會要求,處分價款不得用於償還董事以借貸方式提供學校運用之債務,但永達董事會完全不將教育部的命令當一回事。在變賣校產同年,即私自將學校所得款項其中六千萬元,挪用償還給其中一名董事。
永達回應,學校處理債務是「天經地義」,高教工會已向地檢署告發,如果有事,檢方也不會坐視不管,學校仍會朝復校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