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屬販賣機 4方向納入規範
業者還在機台貼上「活體龍蝦無脊椎不算違法」報導。(記者林欣漢攝)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夾娃娃機風潮方興未艾,國內已有超過三千間店,但衍生爭議也多。消保處強調,夾娃娃機不得踩「賭博」紅線,今年將與經濟部訂定統一規範,務必確保業者遵守遊戲規則。
夾娃娃機業者申請設立時,不論台數,須申請營業登記,由地方稅務局課娛樂稅,若每月銷售貨物達廿萬元,國稅局還會課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統計,去年全台夾娃娃機店共計二八五九間,較前年暴增一九三九間,成長高達二一○%,截至今年初更已達三三五三間。消保處日前聯合稽查,卻發現高達九成商品標示不合格,點名經濟部應釐清夾娃娃機定位,健全相關管理制度。
經濟部已函示夾娃娃機不屬於「電子遊戲類場所」,而定義為「選物販賣機」。但不時傳出商品涉及色情、賭博,近日更有業者以龍蝦等活體海鮮為噱頭,吸引消費者上門,卻無法可管。
針對夾娃娃機管理,消保處今年將與經濟部研議訂定統一規範,六月已開過討論會議,初步規劃四大方向,分別為業者須設定「保證取物」價格、物品價值與售價相當、不可影響取物可能性、不可變更操作流程或影響操作結果等原則。
保證取物價格上限 擬訂790元
消保官王志宏說明,初步設定保證取物價格上限為七九○元,防止青少年沉迷遊戲;且保證取物價格不得超過市價三成等。不過,他坦言,目前若非毒品、賭博等違禁品,均屬於商業自由行為,較難限制業者行為,僅能依消保法要求提供商品來源。
比照電玩 須離學校一定距離
他也說,夾娃娃機消費糾紛多為物品有瑕疵、或玩家不遵守遊戲規則,未來將要求業者納管,符合經濟部訂定規範,機台、商品也須合法化,消保處也持續建議經濟部,比照電子遊戲機規範,限制夾娃娃機距離各級學校一定距離,遠離學童。
經濟部標檢局表示,夾娃娃機販售商品多為公告應施檢驗商品,去年已經加強夾娃娃機市場檢查,輔導業者留意陳列商品符合規定,今年也曾啟動專案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