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頃以上、逾百座礦場 可能須補辦環評
立法院初審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只要超過1公頃的礦業用地都要補辦環評。圖為亞泥新城山礦場。(資料照,記者王峻祺攝)
〔記者曾韋禎、楊雅民、黃佩君/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歷經十餘次審查,昨終初審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因環團所主張的條文與行政院立場相左,關鍵條文多保留協商。
在補辦環評部分,表決通過以立委版本送院會協商,面積在一到二公頃礦業用地須補辦環評,恐有超過一百座礦場須補辦。經濟部表示,因多數關鍵條文內容,皆保留複數案送院會協商,無法且不方便表達任何看法。
礦業法經表決通過,尚未做過環評的一公頃以上、五萬噸以上礦場,必須在三年內補辦環評,一公頃以上、未達五萬噸則應於五年內補辦;只要無法通過環評,經濟部應廢止其礦業用地核定。
另包括新設礦權、礦業用地核定、礦權展限的駁回條件、原民諮商同意權的程序等多數爭議性條文,均以兩案並陳的方式,送交朝野協商。
亞泥︰與部落共存共榮
亞泥僅重申,願意透過原基法二十一條,以最大誠意來協商,亞泥也會設身處地,站在部落居民生活立場來思考,希望藉由協商討論尋求共識,讓亞泥與部落能夠共存共榮。
立委高志鵬表示,「礦業法修正草案」是優先法案,盼能排入臨時會議程,順利完成三讀。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坦言,若全按環團版草案完成修法,恐怕會重創台灣的經濟與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