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距「隔空看診」放寬 200萬人受惠
衛福部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放寬醫師替患者做遠距醫療規定。新規定今天由行政院公告後,即可上路實施。(資料照)
長期就醫者有福 今上路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需長期就醫者將可透過通訊而遠距「隔空看診」了!衛福部修正「通訊診察治療辦法」,放寬醫師替患者做遠距醫療規定,包括長照住宿式機構、領有醫師開立效期內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關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法令規定的病人等,估計超過 200萬名民眾受惠。新規定今天由行政院公告後,即可上路實施。
以往根據「醫師法」規定,醫師需要親自診察病患,但開放遠距醫療後,針對一些狀況例如行動不便的慢性病患、住宿型長照住民、國際病患和緊急住院須密切追蹤患者、急迫情況等,都將可透過視訊接受醫師診治。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有鑑於網路時代來臨、科技產品進步,例如穿戴式裝置、視訊科技進步,因此鬆綁遠距醫療,加上高齡社會需求,為了完備醫師以通訊方式進行診療,有必要修改規定。
初診病患不適用 需面診
使用遠距醫療診察或治療項目包括詢問病情、診察、開給方劑、開立處置醫囑、原有處方的調整或指導、衛生教育;不過,即使符合遠距醫療條件,但石崇良指出,初診病患不能直接使用遠距醫療,第1次診治都還是要醫師親自面對面診治。
另外,原本就可適用遠距醫療的山地、離島、偏僻地區,在這次修改規定後,適用範圍從16縣市53個鄉鎮,放寬為19縣市175個鄉鎮及偏鄉地區。
石崇良說,使用遠距醫療需注重患者隱私權,醫院若要做遠距醫療需提出「通訊診療實施計畫」,經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同意才能加入;但醫師只能待在醫療機構內做遠距視訊診治,且須場域清空以確保病患隱私,並詳實製作病歷且註明是「通訊診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