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管擬提告 吳茂昆不擔心
台大校方及台大遴委會拒絕重選,擬循司法途徑和教育部打行政官司。教育部長吳茂昆表示,不擔心台大校方和管中閔擬提告反撲。(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林曉雲、李欣芳/台北報導〕教育部上週五駁回台大校長遴選決定,不聘財金系教授管中閔為台大校長,全案退回遴委會初審候選人資格階段、重選校長。但台大校方及台大遴委會拒絕重選,擬循司法途徑和教育部打行政官司。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昨直指管中閔和台大都違法,這部分的爭議不在大學自治範圍。教育部長吳茂昆則表示,不擔心台大校方和管中閔擬提告反撲。
徐國勇:管中閔和台大都違法
吳茂昆昨天一早應戰,和徐國勇接續上廣播節目說明,捍衛教育部駁案立場。徐國勇說明,管中閔總共兼了台灣大哥大三個職務,包括獨董、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獨董這部分是合法,但另外兩個兼職,事先沒有簽署產學合作契約,因而不合法。最離譜的是台大本身也違法,台大在尚未和台灣大簽署產學合作契約前,就先同意管擔任這兩個委員會的委員。
遴選爭議不在大學自治範圍
徐國勇強調,就算是大學自治,也不能違法;大學自治範疇包括學術、教學、研究、學習,但「合法不合法」,不在自治範圍裡。
對於管中閔決定要打行政訴訟官司,徐國勇表示,打官司是人民的權利,但「行政機關有把握,我們會贏啦」!
兼職偷跑不可以就地合法
對於管中閔兼職偷跑台灣大薪酬委員和審計程員,吳茂昆坦言,台大類似的案子不少,但不能因為很多案子都「偷跑」就可以就地合法。各大學也有很多案子都是先簽完產學合作契約再上任兼職工作。
對於教育部未給管中閔當事人說明機會?吳茂昆表示,這是前教育部長潘文忠的決定,但他不認為有瑕疵,教育部審查的對象是台大遴委會的決定,依資料已可判定。管中閔明知兼職台灣大薪酬委員等兩職,甚至在簽約前就開了四次薪酬委員會等會議,卻未揭露,違背學術誠信。
至於為何教育部指派參與台大遴委會的三個代表都不需負責?吳茂昆表示,投票是民主程序,要追究的是遴選過程有無適法疑慮,要負責的是遴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