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涉詐領 科技部︰若屬實將追回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工程學院營建工程系特聘教授鄭明淵。(記者錢利忠翻攝)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楊綿傑/綜合報導〕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工程學院營建工程系特聘教授鄭明淵(見圖,記者錢利忠翻攝),被檢舉涉嫌利用人頭詐領科技部核撥的研究、人事及業務費用,金額逾三千萬元;台北地檢署十日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鄭等十人,昨晨訊後依涉犯商業會計法等罪,諭令鄭以兩百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涉案廠商業者黃郁蓁、馮竣嗣分別以五十萬、三十萬元交保。
鄭明淵喊冤︰沒一毛進私人口袋
鄭明淵偵訊時否認侵吞款項,強調沒有一毛錢落入他的私人口袋,要求學生將領得的薪資繳回,是因為研究生太多,並非人人都有機會獲聘擔任助理,且申請的研究計畫時程不一,為了讓每位參與的研究生都能拿到應得報酬,才在學生開會達成共識後,將薪資拿來重新均分。
檢調接獲一名曾任鄭明淵研究助理的台科大校友檢舉,指鄭於二○○六年至去年底間,涉嫌與數家資訊公司合作,由業者提供每次數萬元的發票,供他以採購文具、3C產品等名義不實請領研究補助款,此外還涉嫌以學生為人頭帳戶,向科技部請領經費,再要求學生將款項提領出來由他分配,最後逼學生在薪資單據上簽章。
科技部綜合規劃司長林廣宏表示,根據清查,鄭明淵在二○○七至二○一七年間,共執行科技部計畫十六件,十三件已經執行完畢,三件執行中,總金額達四三九○萬元。
林廣宏說,將請台科大先進行調查並提供報告,科技部初審後若有問題,會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鄭明淵涉案程度,若屬實將追回,最嚴重可能終生停權,不得再申請科技部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