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非法廣告健康食品 醫躍董座判刑
2017/10/04 06:00
「醫躍」公司以直銷販售未經核准的健康產品「青春因子」,將一般食品級的羊胎盤粗蛋白成分標榜為保健食品,並攙入「椎實螺(俗稱水蝸牛)」成分,2年半賣出2億餘元;台北地院日前依共同詐欺、健康食品管理法「販賣非法廣告為健康食品」罪,將醫躍董事長張俊堂、行銷長金丞廷各判刑2年10月,董事吳團宗判1年8月,沒收不法所得共2億2200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醫躍以「青春因子羊胎粉末合成液」等健康產品為噱頭,宣稱能刺激皮膚細胞分裂,使皮膚變得光滑有彈性,一套要價1萬至4萬元。但檢方送驗證實成分竟只是水蝸牛,羊胎盤只占極小部分,且僅是粗蛋白的一般食品,不具保健功效。
張俊堂3人審理時都不認罪。但合議庭認為,3人使特約商或消費者誤認,造成財產損失並危及身體健康,因此重判。
(記者張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