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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油案 魏應充最遲28日入監

    台北地檢署已於上月發出傳票,除非魏另聲請延緩,否則最遲本月28日就須入監服刑。(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台北地檢署已於上月發出傳票,除非魏另聲請延緩,否則最遲本月28日就須入監服刑。(資料照,記者顏宏駿攝)

    2017/07/23 06:00

    頂新、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在橄欖油、葡萄籽油等產品中混摻低價棕櫚油,藉此獲利6千多萬元,今年4月間被智慧財產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定讞。據悉,台北地檢署已於上月發出傳票,除非魏另聲請延緩,否則最遲本月28日就須入監服刑。

    相關人士透露,魏應充至今未向檢方請假,最遲週五就須到北檢執行科報到入監,依法他至少得服刑1年半,在獄中表現良好,才能聲請假釋。

    智財法院判決指出,魏應充在101年9月間,曾召集味全前總經理常梅峯等人開會,在會中指示調整油品比例,藉此降低成本,犯罪所得高達6111萬元。而整瓶油幾乎都是低價棕櫚油,魏、常等人卻在包裝上標示「橄欖精華」、「葡萄籽精華」等字樣欺騙消費者,棕櫚油恐增高心血管疾病的風險,已損及消費者權益。

    魏應充雖被判刑2年確定,但至今仍主張自己無罪,判決後陸續委請律師聲請再審、停止執行,因沒有提出新證據,均遭智財法院駁回;他也同步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尚無結果。(記者黃欣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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