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先例 北市府編200萬補助非亞奧運選手
2017/04/05 06:00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培育體壇的台灣之光,政府投入龐大經費補貼奧、亞運選手,忽略其他領域選手。北市體育局創全國之先,訂定「補助民間體育團體辦理非亞奧運績優運動選手」要點,補助教練及選手出國參賽機票、住宿,每人最高補助一萬五千元。國外短期訓練也有補貼,每人最高補助兩萬元。市府今年共編列兩百萬元,估計百人受惠,四月上路,景美拔河隊未來出賽,可望獲得補助。
景美拔河隊可望受惠
景美拔河隊在國際體壇儘管奪牌不勝枚舉,因拔河非屬亞、奧運競技運動,無法享有同等補助待遇。景美拔河隊教練郭昇說,拔河若有兩支隊伍取得代表權,目前公部門僅補助一隊,另一隊選手得自費。如果到歐美國家參賽,機票費就要三、四萬元,五、六天賽事下來,每位選手至少要自行負擔七到八萬元,獲獎時也只有體育署發放國光獎章與獎金,市府願意補貼,不無小補。
台灣運動競技舞蹈協會副理事長王學富說,若有補助可減輕負擔,但團體與選手人數多,市府只編列兩百萬元,擔心無法申請到,實質幫助有多少要再觀察。體育局科長羅國偉回應,會視申請狀況,未來再調整。
另外,因應世界大學運動會八月登場,北市國高中、小學的體育生,利用一個半月甚至數月時間培訓爭取好成績,但每學期僅補助五千到五百元,且「不得重複」領取其他賽事補助,以致有選手領不到選手訓練站最高每人每月兩萬兩千元的培訓補助金。市府近日重新修正,取消該規定,世大運參賽學生即可同時領取培訓補助金。
官員說,以往擔心獎金發放浮濫,限制不得重複領取,但其實學生訓練期相當長,每學期補助不多,「一天不到半個便當錢」,因此取消不得重複領取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