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補票475元辱罵高鐵列車長 富商判罰萬元
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右)。(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楊國文、陳柔蓁/綜合報導〕佳和實業董事長翁茂鍾,前年八月買高鐵自由座車票從台北回台南,卻向站務人員說「我是高鐵執行長鄭光遠的朋友」,要求引導到商務座位,列車長幫他安排座位後,翁因不滿對方要求補四七五元的票價差額,竟辱罵「╳你娘!」
列車長不甘受辱提告,翁辯稱「╳你娘!」乃口頭禪,但當庭對列車長道歉,高等法院昨依公然侮辱罪判翁罰金一萬元定讞。
買自由座要求換到商務車廂
判決指出,前年八月十四日晚上十時十分,現年六十三歲翁茂鍾從台北買高鐵自由座車票回台南時,向站務人員表示是高鐵執行長的朋友,要求代為尋找空位,黃姓列車長引導翁到第六節商務車廂,並告知可先進入找空位就座後再補票。但翁不滿咆哮「我是執行長的朋友,為何還要補票」,且指責黃服務態度不佳,並打電話給鄭光遠。
當晚十時廿五分列車停靠高鐵桃園站時,黃接獲高鐵行控中心告知翁確實是執行長的朋友不用補票,但翁餘怒未消,對黃說:「你要是這種態度,我就搞你……╳你娘,這種態度。」翁事後未坐商務艙的座位,因此未補票,事後又傳送簡訊給鄭光遠稱「高鐵再有這麼惡劣的列車長,亡矣!」 黃姓列車長不滿翁辱罵他,錄下整個過程,控告翁公然侮辱罪,檢方去年五月將翁起訴。
仍堅稱「╳你娘」是口頭禪
翁在審理時稱,三字經只是他的口頭禪,並無侮辱對方的意思。但高院認定翁這句「╳你娘!」並非口頭禪,已貶損黃的人格、名譽及社會評價,但審酌翁已道歉,昨依公然侮辱罪判翁罰金一萬元定讞。
翁茂鍾昨仍表示,那句話是口頭禪,沒有要耍特權和貪小便宜的意思,因不滿服務態度,從台北到台南全程站在五、六車廂中間表示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