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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攤沒人顧 野貓啃完賣給客人吃

    衛生局前往豬肉攤稽查,認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記者陳文嬋翻攝)

    衛生局前往豬肉攤稽查,認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 (記者陳文嬋翻攝)

    2017/01/27 06:0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前鎮區傳統市場一家豬肉攤昨天清晨被民眾拍到野貓跳上攤位啃食豬肉,攤商隨後開店營業,因適逢小年夜買氣旺,市府衛生局事後登門稽查,現場雖未發現流浪貓,但根據民眾提供的影片,認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事情爆發後,民眾直呼:「噁心!」

    屠宰業者送貨沒加蓋

    市府衛生局表示,陳姓民眾昨天清晨於前鎮區傳統市場一家豬肉攤,拍到流浪貓跳上一處攤位,並啃食攤位上的生鮮豬肉,卻不見攤商在場,也未以東西覆蓋豬肉,引來流浪貓前來啃食,蘇姓攤商事後開門營業,因適逢小年夜熱賣,吸引不少採買人潮。

    衛生局據報前往稽查,現場雖未發現流浪貓,肉攤上也未發現貓毛,卻查出蘇姓攤商請屠宰業者送貨,直接將豬肉擺放在攤位上,再前往他家領取貨款後,才到市場擺攤做生意,過程中約有十分鐘空檔。根據民眾提供影片,認定未符合衛生良好規範,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將擇期複查,違者可罰六萬及兩億元。

    食品衛生科長陳建榮表示,蘇姓攤商坦承疏忽,未覆蓋好豬肉,造成野貓啃食,承諾會依規定改善,未來改以塑膠盒等,覆蓋好生鮮豬肉,避免流浪貓啃食後又外賣。

    衛生局輔導改善設備

    衛生局已要求業者改善環境衛生,也將會同農業局協助攤商,爭取中央補助冷藏、冷凍等設備,輔導業者改善生財器具,維護消費者權益。

    高雄市一家豬肉攤被民眾拍到野貓啃食豬肉。(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高雄市一家豬肉攤被民眾拍到野貓啃食豬肉。(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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