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選舉須提供會員名冊 農委會:合法
立委張麗善。(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黃淑莉、林彥彤/綜合報導〕基層農會改選將在二月十九日舉行,農委會去年底修改「農會選舉罷免辦法」,農會須提供選舉人名冊,讓會員代表候選人可據以拉票。雲林縣長李進勇昨在雲林農民節表揚活動提醒農會依規定辦理,隨之上台的立委張麗善則批農委會配合政治操作,知法違法。對此,農委會回應一切依法辦事。
基層農會將改選會員代表,會員代表再投票選出代表理事,再由理事聘請總幹事。李進勇提醒,農委會已公告,若會員代表候選人資格審查合格,應於當日將合格候選人名冊送主管機關備查,同時副知候選人,方便其申請選舉人名冊。
鄉鎮農會則反映尚未收到司法單位回覆候選人資料。李進勇表示已發文中央,也會拜訪雲林地院、地檢署,拜託他們幫忙。
隨後張麗善上台致詞則表示,農委會是農漁民的主管機關,竟將農漁民個資曝光,萬一發生問題,誰要負責?
張麗善說,農委會去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告農漁會選舉辦法,卻又在十二月三十日逕行修改「農會選舉罷免辦法」,要求農會提供會員名冊給候選人,且未經國會二、三讀,強行公告,完全藐視國會。
行政命令只需立院備查
農委會說明,過去因沒有法源依據,是否可提供名冊?常讓農會無所適從;所以修正「農會選舉罷免辦法」,明文規定名冊內容可公布哪些,讓合格候選人都可以按名冊拜訪、宣導其選舉理念,這只是行政命令,只要行政機關修改後發布,送立法院備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