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健身房室內空品納管 明年稽查開罰
環保署公告第二批室內空氣品質納管對象,電影院、KTV、健身房、金融機構、博物館及美術館等六類場所、總計九百多處,即日起須提出空氣維護計畫與措施。 (資料照)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環保署公告第二批室內空品納管對象,今日起正式生效納管,電影院、KTV、健身房、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博物館及美術館等六類民眾常去的娛樂休閒場所全都納入管制,預計將再增九百多處場所,即日起須提出空氣維護等計畫與措施,一年後開始稽查,違者可罰五萬至廿五萬元。
二○一四年公布的第一批十類場所,也自即日起再擴增管制範圍,包括大專院校類的市立大學、私立大學;圖書館類的圖書分館;醫療機構類的社區醫院等。
總納管場所累計1400多處
第一批加上第二批,總納管場所數累計約一四○○多處,管制空氣污染物項目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醛、細菌、粗懸浮微粒PM10等。
環保署空保處長蔡鴻德說,第一批新增及第二批管制場所,必須擬定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設置專責人員等工作,建立空氣品質管控與調節改善機制,一年後將啟動稽查,各縣市環保局將不定期前往列管場所,依公告標準方法採樣或檢測;民眾出入場所若感覺空品不佳,亦可檢舉,經查證違規場所須在九十天內完成改善,例如增加空調通風或控制人流等。
逾期未改善者可處五萬到廿五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得限制其公告場所使用,甚至命其停止營業。
KTV只管制公共空間 包廂未納入
第二批納管場所中,KTV只管制公共空間,包廂未在管制範圍,環保署指出,由於室內空品檢測設備像成人一般高,且啟動會發出不小聲響,當民眾在歡唱時,恐會產生聲音干擾,且包廂應屬半私人場所,能否稽查還有爭議,此外,KTV包廂多是採取中央空調,空氣會互相流動,所以從其他公共空間仍可監測到。
違規限期改善 仍無開罰紀錄
室內空品稽查主要以儀器放置在受檢場所連續蒐集八小時空氣品質數據作為裁罰依據。環保署統計,過去兩年共稽查第一批列管場所四百多次,五十三處違規,以商場和醫院最多,迄今已有五十處改善,有三家仍在限期改善名單,公告至今尚無開罰紀錄。
環保署公告第二批室內空氣品質納管對象,電影院、KTV、健身房(右圖)、金融機構、博物館及美術館等六類場所、總計九百多處,即日起須提出空氣維護計畫與措施。 (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