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268萬回扣 前新北聯醫主任判刑12年
(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心臟內科前主任陳識中,從九十八年起在辦理院內心血管中心等申購案時,以擔任複審人員權力,護航業者得標,再收取總計一二六八萬餘元回扣,購買房產、名錶等,新北地院依採購辦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判十二年徒刑,另外被控收賄的前院長沈希哲,獲判無罪。
陳識中月薪40萬還收賄
判決書指出,具有博士學位的陳識中原是萬芳醫院心臟科醫師,九十七年九月起借調到台北縣立醫院(改制前),期滿後任心臟內科主任,每月薪資高達卅至四十萬,也是採購案的複審人員,可決定廠商是否可投標。
九十八年間,醫院公開招標「高階心臟彩色超音波儀」,博而美公司與陳識中達成決標價金十八%回扣比例共識,陳識中先將一家投標公司以不符投標規格為由排除後,由博而美與另一間公司競標,博而美得標後給五十七萬元回扣。
陳識中另與宜德醫材公司及德全立儀器公司合作,規劃含心血管照護中心在內的心臟科採購案,陳騙稱回扣要上繳「老大」,還帶業者拜會不知情的院長沈希哲,包含九十八年由陳所提出的「廿四小時心電圖分析系統」、「手提式心臟血管彩色超音波機組」、「全頁式解析心電圖機」申購案,均與業者合作,收十五%至十六%不等回扣,金額五萬至卅六萬餘元不等,交款地點都在北市某雪茄店內。
其中,金額最大的「心血管中心」案,陳識中除與業者達成十三%回扣共識外,他謊稱「老大」要求先付一半回扣等,共收一一五五萬餘元;陳識中認罪,繳回犯罪所得,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