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動物 明年2月「零撲殺」 12縣市表態做不到
自評已準備好「零撲殺」的縣市僅新北市、高雄市、台東縣,其餘縣市表示達成目標有困難。(本報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吳欣恬/綜合報導〕「動物保護法」修正案去年二月正式上路後,訂定收容所對流浪貓犬的人道撲殺將在明年二月四日全面停止,達到「零撲殺」目標,但根據農委會統計,自評已準備好「零撲殺」的縣市僅新北市、高雄市、台東縣,其餘縣市表示達成目標有困難,更有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嘉義市及金門縣等十二個縣市明確表態做不到。
做好準備的僅3縣市
農委會主委曹啟鴻昨說,流浪貓犬零撲殺,希望從源頭管理來處理,儘管流浪貓犬數量有下降,但各地有城鄉差異,執行上會遇到困難。目前能達到零撲殺的僅三個縣市,有七個縣市有困難,十二個縣市相當困難。
曹啟鴻說,動保法只是法律層面,還是希望民間結合力量去共同執行。收容所若爆滿,只能幫犬貓節育後釋放。
主持院會的行政院長林全表示,流浪動物在進步社會是不應存在的現象,請農委會全力協助各地方政府,做好各項配套措施。
林全說,民間力量也非常重要,農委會未來就有關動物飼養,包括飼主責任教育、寵物登記、晶片植入、絕育等皆應一起完成,提出全面性做法,讓流浪動物於台灣儘快絕跡。
農委會昨晚澄清,曹啟鴻沒有說多數縣市「做不到」零撲殺,而是強調雖然部分地方縣市政府有困難,但零撲殺上路「絕不延後」。
農委會︰上路絕不延後
畜牧處動保科科長江文全說,動物保護法已明定零撲殺政策上路日期,「零撲殺一定要做到」,如果屆時仍有地方政府執行撲殺,就是違法失職,將由監察院調查並進行懲處。農委會明年擴增動保預算至五億元,協助地方政府處理,也呼籲飼主落實貓犬絕育及不棄養,才能真正讓流浪貓犬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