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偷跑 今修公路法最高罰2500萬
Uber亞太區總經理Mike Brown(左)與Uber台灣總經理顧立愷,希望台灣政府能對Uber立專法。(記者鄭瑋奇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Uber違法派遣小客車載客,嚴重影響台灣八萬多名合法計程車駕駛人工作權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將於今日討論修正公路法。民進黨團版本要將違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罰款,從五萬至十五萬提升到十萬至兩千五百萬元;立委陳雪生等多名委員,更提出最高三千萬罰款草案。如果修法順利,最快明年一、二月就可實施。
對於罰款可能大增,Uber亞太區總經理Mike Brown昨來台召開記者會指出,修法案不只是罰到Uber公司,還影響超過萬名司機家庭與生計,希望台灣政府制定合理車輛共享法規。他說,Uber是共享創新產業,多數司機都只想多賺些錢貼補家用,台灣提高罰款懲罰司機有開倒車之嫌,是全球從沒看過的情況。
Uber司機楊先生表示,十幾年前曾是計程車司機,必須在路上跟很多同業競爭,甚至卡位搶客。一年半前加入Uber,只需輕鬆停在定點,等附近客人叫車再去接送,當Uber駕駛讓他工作更快樂。
但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表示,政府取締的是派遣自用車從事營業行為,從來都不是要拒絕科技。現有法令就能讓Uber在台灣合法生存,例如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從事媒合工作,但業者卻從未推動合法化,對現有合法計程車業者不公平。
公路總局運管中心副執秘梁郭國表示,即使修法通過提高罰款,裁罰也會考量比例原則,個人資產、違規次數都是評估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