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場地抽檢 無一處全過關
2016/12/06 06:00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露營已成為國人喜愛的休閒活動之一,但行政院消保處首次公布露營場地安全查核結果,十五家業者竟沒有一家全數合格,且有四家露營區位置根本不安全,甚至有滅火器過期兩年四個月、急救箱藥品過期逾五年的情況。
消保處主要查核五項目,其中「露營區安全位置」有四家不合格,屏東縣涼山露營區涉及違法開發山坡地、穎達生態休閒農場實際使用範圍與申請許可登記範圍不符、新竹縣田中休閒露營區位於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內、櫻花谷露營區則位於已公告的地質敏感區域內。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前兩者分別已開罰六萬元且填土改善、計畫書變更,但後兩者法規未限制開發,僅要求颱風或豪雨等天災須依法撤離,只能持續注意。
「意外防範措施」則有十三家不合格,包含部分滅火器、急救箱藥品過期,又以屏東縣賽嘉樂園滅火器過期兩年四個月、宜蘭縣東風休閒農場急救藥品過期五年四個月最久。
在「建築安全管理」有八家不合格,主要園區建物未領有使用執照、無申請資料;「責任保險」有九家不合格,出現未辦理保險或最高賠償金額低於各縣市自治條例的情況;「定型化契約」也有八家不合格,像是無定型化契約或內容不全。
穎達、櫻花谷 違規王
整體來說,五個查核項目中,十五家業者都有不符二至五項不等,其中,有兩家全數不合格,屏縣的穎達生態休閒農場、竹縣的櫻花谷露營區,但業者指均已改正完畢。
消保官高賜忠表示,交通部將研訂陸域休閒活動共通性管理規範,提醒民眾應避免於獨立樹下、懸崖下方、溪流周邊等危險地段露營,且要注意滅火器數量、急救箱期限、有無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等,還有定金收取方式、解約條件等,以免影響自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