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標籤!廉價酒冒法國紅酒 酒商判刑
2016/07/12 06:00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紅酒進口大廠瓏舌蘭公司,從九十七年起,自西班牙進口廉價桶裝紅酒,再以「洗標籤」方式,冒貼法國高價紅酒標籤販售,共七十一萬餘瓶,不法金額至少六千七百多萬。由於負責人林泰發、張晶真夫婦認罪,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分別判林姓夫婦六月及四月徒刑,均緩刑兩年,並支付國庫共兩百萬。
另一名共犯也是紅酒經銷商亞法國際公司負責人李武龍,則被判刑三月,緩刑兩年,支付國庫四十萬元。
3人認罪給予緩刑
檢調調查,國人偏愛法國進口葡萄酒,林姓夫妻因而從西班牙進口桶裝原料酒,在彰化工廠內分裝,每瓶成本僅數十元,卻冒貼偽造的夢酒坊、夏丹爾城堡、喜慶、鑽石、閃亮之星、大羅梭及牧酒人等標籤,製造商及產地則標示法國,再以兩百至八百元不等價格售往雜貨店等處。
檢調事後搜索查扣帳冊,發現進貨及銷貨的情形沒詳加記載,僅能推算此部分共售出卅五萬餘瓶,金額共兩千八百七十九萬餘元。
不僅如此,九十九年起,林泰發夫婦又利用「洗標籤」手法,將廉價的西班牙桶裝紅酒分裝,再冒貼偽造法國Sarl酒廠生產的紅酒標籤,交由李武龍販售,直到一○一年間,共售出十三萬餘瓶。
一○○年間,李武龍得知林泰發夫婦的手法之後,竟與對方合作,在林泰發提供的西班牙或西班牙與法國一比一調合的紅酒上,偽貼亞法公司代理的法國酒廠標籤Vicomet、Sas Maison Bouey,至一○四年止,合計廿二萬餘瓶販售,再加上偽造的Sarl紅酒部分,總計金額三千八百六十萬元。
法官認為,三人嚴重影響交易秩序,但考量他們並無前科且認罪,因此給予緩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