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保護打火弟兄 桃縣消防局:貓沒危險不救

南投縣勇消劉永華因救貓受傷,引發社會議論動物受困是否該救。(資料照)

南投縣勇消劉永華因救貓受傷,引發社會議論動物受困是否該救。(資料照)

2014/01/02 08:57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上月27日,當選「全國消防楷模」的南投縣埔里分隊消防隊員劉永華因出勤「救貓」,不慎從從6公尺高屋頂摔落地面,造成重傷,引發社會討論動物受困是否該讓消防人員冒險搶救。

聯合報報導,桃園縣消防局擬重新檢討救援動物勤務,以後將只協助受虐、受傷、生命危險個案。

報導指出,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統計,去年受理的動物救護案件共有854件,其中有5成7是救貓任務,但貓真正有危險的比率極低,大多數情況貓只是躲在屋頂,並無立即危險。消防局未來擬只處理危急案件,如非緊急狀況,將轉告各相關業務單位處理。

劉永華出事當天,埔里消防分隊接獲報案,指埔里鎮市區鐵皮屋頂有人受困,救護車趕到現場才發現是貓,救護人員原已奉命返隊。但消防分隊又接獲埔里警分局勤務中心轉報,指民眾報案「堅持要消防隊員救貓」,還說貓已經「該」了2天。劉永華因而爬上鐵皮屋頂,循著叫聲找貓,但塑膠採光罩撐不住體重,他從6公尺高的破洞重重摔落地面,額頭腫起,當場昏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生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