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售價挨罰百萬 義美子公司上訴遭駁
2013/08/12 23:1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義美食品旗下子公司祥美食品在去年春節期間,以電郵或口頭方式,通知量販店及超市等業者,兩公升裝「義美豆米奶」的販售價格不得低於55元,否則將「立即暫緩正常供貨」,祥美遭公平交易委員會罰100萬元,祥美不服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是干預市場價格自由,判公平會開罰有理。
由於去年農曆春節期間,多家量販店將兩公升裝「義美豆米奶」以49元進行促銷,讓生產的祥美食品以電郵或口頭方式,告知下游業者販售價格不得低於55元,否則將「立即暫緩正常供貨」。
公平交易委員會說,祥美此舉已剝奪下游通路業者自行決定價格的自由,違反《公平交易法》,開罰祥美100萬元,祥美不服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立即暫緩正常供貨」是以公司名義發出,認定是干預市場價格自由,判公平會開罰有理,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