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階段性規劃因應幼教師資荒 45個幼教團體聯署支持教育部修法
為因應幼兒園缺師問題,教育部研議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擬簡化幼兒園代理人員進用程序。45個幼教團體今發表聯合聲明支持修正方向。(資料照)
為因應幼兒園缺師問題,教育部研議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擬簡化幼兒園代理人員進用程序。45個幼教團體今發表聯合聲明支持修正方向,但也要求教育部提出具體的階段性規劃。
中華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蘇傳臣指出,幼兒園師資荒日益惡化,第一線園所的人力調度愈來愈困難。以教保服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為例,園所需要找到具備資格、能在代理期間穩定任職的人選。若代理職缺遲遲無法補足,在班同仁就得分擔額外工作,也可能影響幼兒照顧與教學的連續性。
依草案修正說明,具幼兒園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資格者,均為具法定資格的教保服務人員。草案擬簡化跨資格代理的進用程序,包括由具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資格者代理教師,以及由具助理教保員資格者代理教保員。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葉若蕎表示,簡化進用程序、適度調整代理順位,有助於園所在教保服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等情形下,找到能在代理期間穩定接任的合格人選。這也有助於保障教保服務人員依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權益,減輕在班同仁的負擔,維持幼兒照顧與教學的穩定。
聯合聲明中提到,代理人員應具備法定教保服務人員資格,維護幼兒照顧與教學品質,是支持簡化進用程序的前提。簡化程序有助於具資格的人員接任代理工作,而園所能否長期聘足並留住合格師資,仍有賴教育部提出整體人力政策。
幼教團體也呼籲,教育部應先盤點各縣市教保人力缺口,協助建立區域代理人才庫與媒合機制,回應園所較長期間的代理需求,並從師資培育與聘用、工作條件與環境四大面向著手,改善合格教保服務人員的招募與留任,逐步解決幼兒園缺師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