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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納管叫車平台「呼叫小黃」創辦人:安全訓練不該綁平台、主管機關應擔責

    交通部擬納管計程車叫車平台,示意圖。(記者吳亮儀攝)

    交通部擬納管計程車叫車平台,示意圖。(記者吳亮儀攝)

    交通部預告修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擬納管叫車平台。計程車媒合平台「呼叫小黃」創辦人周立瑋表示,認同提升乘車安全的目標,但草案沿用傳統派遣車隊的管理框架,且把交通安全訓練綁在司機是否加入車隊或平台上,恐讓更多司機選擇不加入,與修法初衷不符。

    周立瑋說明,媒合平台的運作方式類似電商平台,司機是獨立經營的業者,消費者輸入叫車條件後,由平台媒合附近司機,再由消費者自行比較、選擇。這與傳統車隊對司機進行高度管理的模式本質上並不相同,草案未考慮平台與車隊之間的差異,「如果這個辦法套用到我們身上,等於要我們變成車隊去管理司機,這和我們原本跟司機的關係完全不一樣。」

    他也指出,平台業者適用該辦法後須在各營業區域設立分公司,並取得150輛車參與營運等門檻,與網路服務的運作方式脫節。許多平台的服務範圍涵蓋全台,但在離島、偏鄉等地區,當地市場規模根本達不到150輛的門檻。這次修法是以傳統車隊的思維來規範平台,不僅忽略平台不同的營運模式,也墊高新型服務的門檻,反而不利計程車產業整體數位化。

    對於草案新增派遣業者每半年須為駕駛辦理至少3小時教育訓練,並安排高風險駕駛參加營運安全講習,周立瑋認為,如果立法目的是安全,就不應以司機有無加入車隊或平台作為區別,而應以是否為高風險駕駛來區分,「安全應該是所有司機都要有,不是只有加入車隊或平台的才要」。

    周立瑋建議,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訓練應回歸主管機關的職責,平台的角色是確認駕駛已完成主管機關的要求,就像現在確認駕駛持有有效的執業登記證、投保保險一樣。

    他也提到實務上的困難:若1名司機同時加入3個平台,依草案每家平台每半年都要辦理3小時訓練,一年累計可能達18小時,草案雖允許業者共同辦理訓練,但實務上怎麼採認仍有疑義。

    周立瑋估算,若無差別要求司機受訓,以全台約10萬名司機、每人每年受訓6小時計算,並依交通部《114年計程車營運狀況調查》推估專職駕駛平均每小時營收約246元,全體駕駛每年花在教育訓練時間,相當損失近1.5億元營收。

    根據《114年計程車營運狀況調查》報告指出,未加入派遣車隊的專職駕駛中,有49.4%主要原因是「不願被車隊管理約束」。周立瑋擔心,若加入車隊或平台的負擔持續加重,可能有更多司機選擇不加入,「平台不管是派遣或媒合,都有紀錄可查,有問題可以追究;沒有加入的司機出問題,反而更難找到人負責」。

    針對乘客安全性疑慮,周立瑋認為,提升服務品質應從篩選著手,建議建立通報機制,平台受理消費者申訴後,若涉及性騷擾、任意丟包等較嚴重的情況,由各平台通報主管機關,再由主管機關判斷是否撤銷駕駛的執業登記證,「這樣整個產業的司機都會變得更好」。他也認為,應檢討計程車駕駛人的準入門檻,在問題發生前就把不適任的駕駛篩選掉,而不是等出事再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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