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研提二氧化碳封存場址開發 2035年減碳600萬噸
環境部主動提出「二氧化碳封存」場址開發的政策環評,盼推動該項產業,讓台灣在2035年達減碳600萬噸目標。(記者吳柏軒攝)
台灣設定2050淨零轉型路徑及國家減碳目標,其中「二氧化碳封存」(CCS)也是關鍵策略之一,該技術是將二氧化碳封存到地表底下,封存過程對環境造成變化,如何選址是成功關鍵,環境部主動提出CCS場址開發的政策環評,並力拚2035年減碳600萬噸目標。今(4日)通過專家小組徵詢會,待送到環評大會審查。
台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協助環境部執行台灣潛在碳封存區域評估,提出至少4種構造,包含:1、陸上封閉構造,如有天然封閉性的枯竭油氣田;2、濱海開放鹽水層,該地層封存量大、接近主要碳排放源、地震風險較低,且二氧化碳移動方向有利安全封存,可優先考量選址;3、海域開放鹽水層,位於台灣海峽或外海深度,雖具封存潛力,但技術與管理具挑戰性;4、海域封閉結構,類似陸上枯竭油氣田,但位於海底。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強調,CCS的政策環評主要是協助釐清開發紅線,並整合斷層資料來過濾開發風險,確立統一相關評估項目,針對安全管理與動態來強化營運韌性,也提高社會參與與資訊透明提高接受度。政府已設定「碳捕捉利用與封存(CCUS)」減碳旗艦行動計畫,其中2035年訂減碳目標600萬噸。未來CCS事業申請流程,仍需探勘先行,法定要件是「個案環評通過」,後續封存營運也要監測20年。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棲地保育專員陳祺忠則認為,國家減碳應優先發展再生能源,也質疑過去在苗栗縣的碳封存示範案場不讓人看執行情況,台灣地狹人稠,若大方向匡列CCS場址,不能迴避生態敏感議題,舉例魚電共生,憂心未來廠商強迫開發CCS,民眾聲音完全不被聽見。
許多列席單位也提及多項議題,如漁業署關心漁民團體溝通;台電公司希望環境部說明場址選址與活動斷層應距離多遠;雲林縣政府提到雲林沿海有地層下陷、地下水利用議題,CCS開發應避免損害轉嫁到政府及民眾。
環評委員則提醒,二氧化碳洩漏風險,包含對生物有立即窒息風險,以及最主要的影響地下水質與農業土壤酸化等,應提出洩漏監測計畫、完善評估生態損害等;並希望各單位公開地質探勘資料,且點出台灣能做CCS場址的地方應不多,可針對特定區域進行更細部的規範。經專案小組閉門會議後,提出8大項26小項建議,讓氣候署回去調整,後續再送環評大會審查。政策環評通過後,為政府機關執行依據,後續開發仍需另外針對個案進行環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