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績法修法仍在審議 銓敘部:今年取消甲等75%限制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及保訓會主委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右為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左為銓敘部長施能傑。(記者叢昌瑾攝)
考試院推動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擬廢除舊有甲乙丙丁制度改設3等次,雖然法案尚在立法院審議階段,不過銓敘部今天表示,今年公務人員考績就將朝此方向辦理,沒有75%甲等比率上限的限制,相關打考績的作業原則已經發函通知各部會。
公務人員考績法40年未修,菜鳥輪流被打乙等常受詬病,銓敘部推動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多時,擬將現有甲乙丙丁的4項等第廢除,設定明確條件改以「優秀」、「良好」、「未達良好」3種項目呈現。其中「優秀」及「良好」均可晉本(年功)俸一級,且分別提高為給與1.3個月及1個月獎金;而「未達良好」者則建立自我改善的機制,給予半年的改善期。修法內容今年5月通過考試院會,6月送進立法院。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考試院、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等單位進行業務報告,雖然公務人員考績法尚未審議通過,但已有相當共識情況下,立委也關心是否今年考績就應該破除甲等上限75%的限制。
銓敘部長施能傑表示,每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和銓敘部都會發出聯名函,內容會有作業原則,告訴各機關部會如何打考績,而今年在10月底發出的作業原則,就將此次修法方向的概念明白寫出來,今年考績沒有甲等上限75%的規定,各機關部會應該依照實際情況去打考績。
考試院的報告也指出,為讓考績法修正公布後能順利實施,已著手研議修訂相關配套法規,除修正考績法施行細則與考績表格式等子法規定,另將配合新法刪除各等次相應分數並調整結構,在舊法法規未及全面修正前,考試院將會同行政院另定過渡期間之「考績等次條件對應標準」,以銜接現行各項人事法規。此外,由於公務人員陞遷、俸給、保障與訓練等均與考績結果掛鉤,相關法案條文亦須配合研議修正,以避免法規適用衝突。
銓敘部的報告則提及,後續考績法修正施行後,將維持按年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上公開考績等次分布資料之現行作法,使考績資訊公開透明,並持續廣納各界建言,滾動檢討實務執行困難、程序保障、等次分布、考績委員會運作及救濟案件主要爭點等事項,適時以解釋令函等方式補充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