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當二房東下場慘 承租戶遭解約、沒收保證金 再移送法辦
桃園市有社會住宅承租戶轉手做二房東,結果被解除合約、沒收保證金還移送法辦。(記者謝武雄攝)
把社會住宅當成「二房東」轉租牟利,下場不只被趕出社宅,還可能吃上官司,桃園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近期在八德二號社宅查獲承租戶私下轉租案件,住都中心除依約強制終止租約、收回房屋並沒收全額保證金,9月間已將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追究原租戶相關法律責任。
住都中心執行長邱英哲表示,這起案件是社宅保全人員進行日常郵務作業時,發現收件人並非原承租人或其家庭成員,通報住都中心後,管理單位隨即調閱大廳門禁、電梯影像,並訪談相關人員,發現實際入住者與原申請資料不符,經查承租戶坦承有轉租情形。
住都中心隨即依租賃契約終止租約,要求返還住宅,並沒收全額保證金;由於案件可能涉及以不實方式取得、使用社宅資源,也將相關資料移送桃園地檢署,釐清是否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刑事責任。
邱英哲表示,社會住宅屬有限公共資源,民眾須經資格審查、抽籤或候補程序才能取得入住機會,若承租後再私下轉租,不但違反契約,也等於排擠其他真正有居住需求民眾的權益,未來將持續加強門禁、入住情形及社區管理稽核,對違規轉租、借名承租等案件從嚴處理,避免社宅淪為私人轉租牟利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