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附中國中部年年爆滿 蔣萬安兒如何擠窄門?方法一次看
台北市長蔣萬安和大兒子蔣得立。(資料照)
台北市長蔣萬安之子蔣得立近日因公費交換引發爭議,外界更質疑,蔣萬安原身為中山區立委,幾次大選投票所也都在中山區,怎能將孩子送到大安區搶破頭的師大附中國中部就讀?
依據規定,額滿學校需要父母與孩子共同設籍在學區,且直系二親等內持有該區房產,或提出公證租屋六年證明,可優先入學;教育局今(4)日表示,蔣任內除114學年度外,都在第一階段優先入學就分發額滿。因此,蔣得立在112學年度就讀,即是以第一階段資格入學,由於學生二親等內有兩戶(以上)房屋所有權狀,造成父母親無法與學生全戶設籍時,只要父或母其中一方有與孩子共同設籍在該學區內,孩子還是能就讀學區國中。因此,即便蔣萬安戶籍未與蔣得立掛在一起,蔣得立仍有機會就讀師大附中。
根據《台北市公立國民中學新生分發及入學辦法》,國中學區內新生數如超過可收人數,學生符合入學前一年12月31日前與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共同設籍於該學區,並且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在同日前持有學區房屋;或是能提出居住六年以上同址學區內經公證的房屋租賃證明,並提供相關帳單足以證明居住事實,依「學生設籍先後」優先分發入學。蔣萬安任內112、113、115學年度皆於此階段分發額滿。
而教育局指出,114學年度依該優先分發規定分發後,師大附中國中部仍有缺額,第二階段就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未受分發學生,改分發至鄰近國民中學就讀。
針對第一階段優先入學資格,有部分家庭持有不只一戶房屋,導致父母無法兩位都與學生同設籍,教育局也指出,如因學生二親等內直系血親持有兩戶(以上)房屋所有權狀,造成父母親無法與學生全戶設籍時,於額滿國中辦理資格複審時提出兩戶房屋所有權狀(須有一戶座落於該額滿國中學區內,且父或母一方須與學生共同設籍),也認定為父母與學生全戶設籍。
蔣萬安近日受訪數度強調,戶籍完全符合學籍的規定,學區的相關規範,一定是沒有問題,一切都符合相關的法規。依此推論,蔣萬安可能是讓兒子出生後就設籍在家族大安區的房產,並於國中入學前遷戶籍與兒同戶;又或是蔣家有不只一座房屋,那蔣得立只要在入學期間與母親同戶籍即符合入學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