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5月退貨中聯問題油遭疑未通報 食藥署:未違反「食安法」
中聯油脂案引起全台食安疑慮;示意圖。(資料照)
中聯油脂案調查報告雖已出爐,但事件尚未落幕,台糖遭質疑今年5月就發現中聯油提供的粗油原料檢驗不合格並退貨,卻並未通報衛生主管機關,更傳出食藥署早在5月就曾接獲通報。對此食藥署強調,食藥署一直到6月30日才接獲通報,而台糖一案經高雄市衛生局調查,台糖未有違反「食安法」情事。
近期檢調偵辦過程中,發現台糖曾在今年5月,因向中聯油購買的原料油苯駢芘檢驗超標,因此拒收該批油品,並通知中聯油相關情況,遭外界質疑為何當初台糖並未通報衛生單位,對此台糖回應強調,粗膠原油原料非食安法通報標的,近期更有言論指控,其實食藥署5月就曾接到相關通報。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強調,食藥署今年6月30日下午4時6分才接獲中聯油通報其下游產品苯駢芘檢驗超標,並於7月1日會同地方衛生局啟動稽查、流向追查、檢驗及下架等相關措施,並即時對外說明及公布處理情形,絕無今年5月就接獲中聯油脂案相關油品異常情形通報一事。
此外,對於外界質疑台糖早在5月就發現中聯油提供的油品有問題,卻並未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一事,王德原表示,高雄市衛生局為台糖一案的主管機關,經衛生局了解案情,台糖與福懋油簽有採購契約,而福懋油直接請中聯油交貨予台糖。
王德原說,依據契約內容,台糖收到的是「粗膠原油」,僅屬原料層級,並不屬於「食安法」所管理的可直接供食、作為食品加工用的材料,因此高雄市衛生局目前認為台糖未有違反「食安法」情事,食藥署尊重地方衛生局的判斷。
因此,王德原表示,台糖發現中聯油提供的原料不符合契約要求,此一情況對於台糖而言,是中聯油脂違反契約的問題,中聯油接獲通報後未能加以反應,釐清產品情況並即時通報,才是這次事件中應負責任的業者。
王德原強調,中聯油脂案各項處置均依實際接獲通報及檢驗結果依法辦理,絕無外界所稱「隱瞞」、「蓋牌」或「早已知情卻延後處理」等情事,呼籲各界應以事實為依據,切勿以訛傳訛。
另王德原指出,因中聯油早已知悉油品異常情況,卻未及時向主管機關通報,台中市政府已在7月7日重罰300萬元,食藥署也針對該公司惡意延遲通報一事,重罰1億6520萬元,相關法律責任現由司法機關依法偵辦及審理中,呼籲民眾請勿散布或轉傳未經查證的不實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