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校長高為元續任又赴美面試大學校長 教育部:未違法
清大校長高為元成功續任後,卻又去面試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UH Mānoa)校長遴選,引發議論。教育部今日回應說明,現行法規未禁止,高為元未違反相關人事法令。(記者林曉雲翻攝)
本報獨家揭露,國立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續任校長3天後,即赴美角逐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UH Mānoa)校長職務,最終未獲錄取,引發議論。教育部今(31)日回應表示,高為元參加國外大學校長遴選,並未違反相關人事法規規定;依現行法令,也沒有禁止公立大學校長參與國外大學校長遴選。
高為元今年5月1日展開第二任校長任期,隨即於5月4日至5日赴美參加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校長遴選最後階段校園訪問,成為3名決選人之一,最後由另一名候選人獲聘。消息曝光後,引發清華老師質疑,高為元甫獲續任便投入國外校長遴選,是否有違校長對學校的承諾。
教育部回應表示,依「大學法」第9條第7項規定,公立大學校長於續聘評鑑程序中表達無續任意願,或參加續聘未獲通過者,不得參加原學校新任校長遴選。這項規定主要規範原校校長續任及新任校長遴選程序。
教育部指出,高為元參加國外大學校長遴選,並未違反相關人事法規規定,現行法令也未禁止公立大學校長參與國外大學校長遴選,因此並無違法情形。
不過,高為元續任後不久即赴美角逐國外大學校長,仍引發外界對大學校長續任承諾及校務穩定性的討論,也讓現行法令是否需要就公立大學校長參與其他學校校長遴選訂定更明確規範,受到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