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法 車輛噪音超標15分貝未改善可吊照
新北環保局與警察局聯手,於淡江大橋兩端及下橋要道同步攔查噪音車。(資料照,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部分改裝汽機車的引擎聲、排氣管噪音狂轟,或是飆車燒胎爆音炸街等,夜間擾人清夢,民眾不堪其擾;環境部今(6日)發布「噪音管制法」相關裁罰基準,定義「情節重大情況」,包含噪音超標15分貝且限期不改者,以及在夜間或特定區域違規2次且不改善者,最重將處以吊扣牌照處罰。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表示,去年12月26日已修正「噪音管制法」,將違規罰鍰提高為3600元至3萬6000元,這次發布相關裁罰基準,納入加重或減輕罰鍰因子,環保機關可將夜間、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屆期未改善、1年內首次違規、稽查配合度良好等違規情節,納入罰鍰額度裁量。
而噪音違規者,情節重大得吊扣牌照,何謂「情節重大」?大氣司今也正式公布定義,「機動車輛噪音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且噪音值逾管制標準值15分貝,或機動車輛於夜間或特定噪音管制區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之次數達2次以上者」
大氣司指出,透過罰鍰公式與情節重大定義,將使各地環保機關有更明確且一致的裁罰依據,特別是針對夜間噪音、累犯等嚴重擾民行為加強管制,期盼透過更完善的法制工具,攜手民眾共同維護寧靜宜居的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