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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老師過勞死!涉霸凌證人遭解職 琉球國中校長:公道自在人心

    屏東縣政府在5月解除蘇傳桔校長職務。(記者羅欣貞攝)

    屏東縣政府在5月解除蘇傳桔校長職務。(記者羅欣貞攝)

    監察院去年12月糾舉涉職場霸凌的時任屏東縣琉球國中校長蘇傳桔,縣府今年5月19日起解除蘇的校長職務; 蘇傳桔今日表示,公道自在人心,已委由律師透過司法程序捍衛名譽。

    根據監察院去年12月的糾舉案文指出,被糾舉人蘇傳桔擔任屏東縣立琉球國民中學校長期間,除身為該校首長對於代理教師因加班產生的工作負荷所致猝死未善盡保護義務外,也對死者家屬所提司法機關審理勞工保險給付案之證人不當施壓,構成職場霸凌。

    針對該糾舉案,監委葉大華、施錦芳今表示,各級教育機關應以本案為鑑,落實教育人員誠信管理與校園職業安全機制,保障教師與學生權益。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也說明處置流程表示,蘇前校長涉不適任案,經縣府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不適任事實調查處理辦法」審議完成,已從5月19日起解除其校長職務,回任教師,目前支援屏縣體育發展中心至6月30日,之後預計回任琉球國中教師,8月1日新學年調整至他校。

    50歲的蘇傳桔是琉球鄉人,也是琉球國中校友,他今日針對此事回應時否認霸凌,並表示,公道自在人心,已經委請律師透過司法程序捍衛名譽,職場霸凌部分也依程序向教育部提出申訴,「真相只有一個!」,自己對得起天、對得起地,更對得起家鄉的教育,回任教師,還是可以繼續為教育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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