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罕見「賣學位」貪汙!高科大2教授幫學生找槍手寫論文 判刑逾5年
高科大外觀。(資料照)
高雄一所科技大學王姓、唐姓教授涉嫌收錢幫6名在職專班研究生找槍手代寫論文取得學位,橋頭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將2人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各判處有期徒刑7年、5年2月,均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2人為高科大專任教授,也是在職專班指導教援及學位考試委員會委員,屬於刑法認定授權公務員,卻汲汲於金錢,唐男親自一名學生撰寫碩士論文,並因此收取10萬元代價,觸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犯罪所得。
王男找寫手替5名學生撰寫學位考試論文,收取博士生32萬餘元、碩士生10萬元,並護航通過學位考試,分別取得博碩士學位,觸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共5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至5年10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65.7萬餘元犯罪所得。
檢方查出多名學生不清楚論文內容,有博士生已取得博士學位,連論文題目也不清楚,甚至看不懂全英文論文,還有同一本碩士論文兩頭收賄,內容透過中翻英、英翻中,提供2名學生取得碩士學位。
此外,6名學生也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判刑,其中1名博士生被判處有期徒刑7月,緩刑3年;其餘5名碩士生均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並均應向公庫支付3至5萬元不等,且均應接受法治教育及保護管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