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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投迷你馬二度「逛大街」! 飼主被罰9千、上4小時動保課

    迷你馬二度走失到馬路上。(記者王冠仁翻攝)

    迷你馬二度走失到馬路上。(記者王冠仁翻攝)

    北投大業路昨(24)日一匹迷你馬在路上「趴趴走」引發熱議,豈料這並非迷你馬第一次獨自逛大街,本(5)月1日也曾跑到大馬路上,警方通知馬場將其帶回後,認為馬場在管理上恐有缺失,除了開單舉發,已通知北市動物保護處前往處理。動保處考量飼主違規情節屬於嚴重,而第一次仍在陳述意見的程序中,因此兩案併罰共計裁罰9000元,並強制接受4小時動物保護課程。

    北投分局昨天下午獲報,北投區大業路517巷,有隻迷你馬走在路上,由於當時車水馬龍,擔心出意外,立即報警求助,轄區員警趕赴現場,一眼認出那匹馬曾在本月初逛大街,跑到北投區大業路、北投路2段路上被民眾發現報警,因此立刻通知其所屬馬場,要求業者前來將馬帶回。

    警方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疏縱動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3百元以上、6百元以下罰鍰,由於該匹馬已二度獨自「逛大街」,因此通知動保處處置。

    動保處動物救援隊隊長陳瑞濱表示,飼主放任馬匹獨自上街,已明確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之規定,由於上一案仍在陳述意見中,馬上又發生下一案,認定飼主行為確為管理不當,以兩案併罰原則,裁罰9000元,並強制接受4小時動物保護課程,強化飼主責任,希望能不要再有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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