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交大高層遭控利用職權關說女兒任職 校方:查無此事
陽明交大有高層遭控利用職權關說女兒進校任職,校方回應查無此事。(記者洪美秀攝)
本報接獲檢舉投訴指稱陽明交大某高階主管涉利用職權,關說及推薦女兒進校內擔任職務,且要求下屬配合執行及開方便後門,讓其女兒順利在校內任教,恐涉利益輸送之圖利罪嫌。對此,陽明交大回應,此案已依法完成調查,確認人員進用都依規定辦理,也無高層介入或參與人員面試晉用過程。
檢舉人指稱,陽明交大現任高階主管利用職權從事利益輸送,情節重大,且這名高階主管為了女兒謀取職位,除對下屬施壓及關說,更私下要求下屬單位要給予面試機會,此舉已嚴重損害其他求職者的公平競爭機會,更破壞公務人員倫理與公眾對高等教育機構的信任。
陽明交大回應,經調查,確認本案人員進用都依規定辦理,高階主管未參與人員面試晉用過程。且相關人等都秉持公開透明與利益迴避原則處理人事。校方感謝各界監督,但對偏離事實的惡意爆料,不予認同也深感遺憾。
檢舉人指稱,這名高階主管為讓女兒順利進入校內任職,特要求下屬安排職位,更為其女兒量身訂製職缺,將高等教育的職缺以私相授受方式任用,導致其他競爭者不僅沒有機會參與面試,更讓此職缺成為私下安排的職務,此行為已影響高等教育的形象,更讓公務員承擔圖利風險。
檢舉人批此名高階主管恐涉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公務員不得假借權力圖謀私人不正之利益及刑法第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罪。且其下屬得知此情況竟未採取糾正措施,導致私相授受情形發生,損害其他求職者的公平競爭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