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環保局要求學校廚餘要自行瀝水 議員批二次污染
2025/12/14 17:18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
市議員楊大鋐要求環保局及教育局要協助學校處理廚餘。(楊大鋐提供)
中央規定廚餘不得養豬,最後期為明年底,有1年轉型期,由於目前台中廚餘是進焚化爐焚燒,而中市環保局要求中市各級學校及團膳業者落實廚餘瀝水作業,引發質疑,中市議員楊大鋐痛批,要求學校瀝乾廚餘不切實際,無異造成嚴重二次污染。
環保局表示,目前因應非洲豬瘟防疫廚餘禁止養豬,於應變期間,廚餘未瀝水、瀝乾不僅會增加清運車輛負擔,也會影響廚餘處理設施處理效率。建請學校此時加強學童惜食教育,減少廚餘產生,同時也應與團膳業者互相溝通配合,共同源頭減少廚餘量並落實瀝水,一起為防疫及廚餘資源利用努力。
楊大鋐指出,多數學校廚房本就缺乏專業瀝乾與油水分離設備,若強行要求瀝乾廚餘,產生的油水勢必直接倒入水溝,不僅增加排水系統負擔,更可能造成環境污染,與環保政策初衷背道而馳。
他並強調,過去許多學校是與團膳業者簽約供餐,廚餘的產生、處理流程早已納入契約與既有作業機制,如今中央政策改變,環保局應提出整套的廚餘去化方式或參考鄰近縣市處理的方法,而不是把責任全部丟給學校,讓基層承擔風險與壓力。
楊大鋐質疑,事實上,很多學校並沒有瀝乾廚餘的設備,也沒有空間,如何讓沒有專業能力的學校廚房去執行廚餘脫水作業?環保局在未提出任何配套措施、設備補助或明確處理機制前,就貿然出要求,根本是製造新的污染問題,痛批環保局不應成為污染的幫兇。
楊大鋐呼籲,市府應立即全面檢討相關作法,協助學校及團膳業者處理瀝乾後的廚餘去處,不應將不合理、不可能完成的責任轉嫁給學校。
教育局表示,目前已向各校宣導廚餘管理重點在於「源頭減量、分類清楚與妥善清運」,以「簡單瀝水、避免明顯含水」為原則。另,針對團膳供餐型態之學校,其學校午餐廚餘處理方式原已納入契約及既有作業流程,若有清運困難,將協調環保局協助清運或轉介合法清除處理,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