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賓賓哥校園開直播引爭議 國教盟:籲政府訂規範保護兒少
2025/11/20 20:15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
網紅賓賓哥近日在校園開直播,引發爭議。(資料照)
網紅「賓賓哥」昨於台中市中山國中參與校園活動時,遭控未經校方及家長同意,在校園活動中開直播,將現場國中生與校園畫面對外公開,國教盟今天發聲明指出,未成年影像不該是內容素材,校園直播需尊重兒少權利與保護程序,呼籲政府訂定相關規範保護兒少。
國教盟指出,今年5月,台北市一所國小周邊也曾發生中國籍直播主未經同意拍攝學童上下學並上傳網路的案件,警方依妨害秘密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送辦,當時就已引發家長對「校門口被直播」的強烈不安。這2起事件凸顯,「直播文化」與兒少保護之間的衝突,已不是假設題,而是每天都可能發生在孩子身邊的現實。
依《兒童權利公約》,兒童享有隱私權與人格尊嚴。未經同意直播、散佈可辨識的兒少影像,無論動機多「善意」或包裝成「公益」,本質上都可能侵害兒少隱私與安全。未成年人並非只要「本人說可以」就能任意被拍攝、直播,成年人與學校對兒少有更高的保護義務,必須依兒少最佳利益原則審慎衡量風險,而不是把決定與後果丟給孩子自己承擔。
隨兒少使用社群媒體與直播服務的比例逐年攀升,一旦影像被下載、轉傳、惡意剪輯,即使原始影片下架,網路上仍可能留下無法完全刪除的足跡。根據「兒童福利聯盟」最新調查,台灣兒少心理健康表現、幸福指數皆落後國際平均。其中高達84.6%的青少年每天使用社群媒體,8.7%更表示自己或同學曾發生個人性影像外流,這將對孩子造成長期傷害。
國教盟認為,政府應儘速訂定「校園數位人權保護規範」,並建立違反規範時的處置流程、對違反校園倫理之外部講師建立通報機制;也要編制教材,教育學生關於肖像權、隱私權及拒絕被拍攝的權利;並應檢視相關法制,明確規範未經同意直播與散布兒少影像的責任,及平台快速檢舉與下架機制等;同時學校與家長共同建立「兒少影像使用原則」,落實表意權與保護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