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禁養!飼主帶「2米河口鱷」衝立院 警圍捕送北市動物之家
動保處說明,河口鱷魚以咬合力強大聞名,最大可成長至5公尺,若在市區逃逸,可能威脅民眾生命安全並引發大眾恐慌。(北市動保處提供)
今(17)日上午5時30分,一名經營河口鱷人工飼養場的阮姓飼主,由於不滿農業部在10月8日預告禁止飼養河口鱷,憂其生計受影響,因此雇用吊卡車載運一隻約近3公尺長的河口鱷魚,遠從嘉義縣北上到台北,抵達立法院將已全身固定的鱷魚,吊置於立法院門口,欲以野放鱷魚抗議。北市動物保護處前日獲悉訊息後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已預先聯合警方嚴密監控本次抗議行動,並協請動物園鱷魚專家到場協助,目前鱷魚已安全送返回嘉義縣。
動保處表示,阮姓飼主因農業部規劃禁養河口鱷的政策,決定以實際行動表達不滿,阮男今日上午載運該隻河口鱷魚抵達台北,企圖在農業部門口野放鱷魚抗議,不過鱷魚落地後,隨即由中正一分局警方立即圍住鱷魚隔離,並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管制人及動物。
動保處說明,河口鱷魚以咬合力強大聞名,最大可成長至5公尺,若在市區逃逸,可能威脅民眾生命安全並引發大眾恐慌,動保處不敢大意,現場協調警方警用吊卡車先進行代保管鱷魚,並會同動物園鱷魚專家於現場監測鱷魚狀態,並於8時30分先行運送至台北市動物之家,由動物園專家檢查後,做適當保濕,補充水分處置後,由動保處僱用民間吊卡車,今天上午10時即由動保員押運回嘉義縣飼養場。
動保處提醒,阮男不顧勸阻,趁機讓鱷魚下車,已由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0條,將阮男帶至派出所製作筆錄。針對飼主以動物作為抗議籌碼,綑綁鱷魚,未做保水並長途運輸而涉損害動物福利方面,動保處也函請嘉義縣政府關心鱷魚在飼養場狀況,依動物保護法查處。
動保處呼籲,任何活動都不應以動物做為籌碼,阮男表達對中央政策的抗議,更不應以動物做為工具,而鱷魚屬危險動物,飼養本身即存在風險,五花大綁,長途運輸,除了可能造成動物緊迫受傷,若活動時鱷魚逃逸導致他人受傷或威脅公共安全,行為人恐面臨更嚴重法律責任。動保處亦將持續對類似以危險動物做抗爭活動情資積極因應,確保市民安全及動物福利。
今(17)日上午5時30分,一名經營河口鱷人工飼養場的阮姓飼主,由於不滿農業部在10月8日預告禁止飼養河口鱷,憂其生計受影響,因此雇用吊卡車載運一隻約近3公尺長的河口鱷魚,遠從嘉義縣北上到台北。(北市動保處提供)
阮姓飼主因農業部規劃禁養河口鱷的政策,決定以實際行動表達不滿,阮男今日上午載運該隻河口鱷魚抵達台北,企圖在農業部門口野放鱷魚抗議,不過鱷魚落地後,隨即由中正一分局警方立即圍住鱷魚隔離。(北市動保處提供)
北市動物保護處前日獲悉訊息後迅速成立專案小組,已預先聯合警方嚴密監控本次抗議行動,並協請動物園鱷魚專家到場協助,目前鱷魚已安全送返回嘉義縣。(北市動保處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