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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品牌標示不清 議員批大賣場有特權

2011/06/14 16:08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量販通路自有品牌商品,價格較許多同樣商品優惠,但包括大潤發及家樂福兩家量販業者,卻被投訴,賣場內自有品牌的商品,其中不乏食品及化妝品,都隱匿商品真正製造商及地址。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陳立奇回應,現行的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商品標示的廠商,可以是製造、也可以是販售廠商,有點籠統,不過化粧品管理條例,則是有明確規定要標明製造廠,而業者標明製造廠,比較符合消費者的期待,未來可以用更高的規格看,會輔導廠商配合,也建請中央修法。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陳彥伯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議員指出,量販店自有品牌商品包山包海,從食品、日用品到化妝品應有盡有,但包括統一超商、愛買及屈臣氏,這三家業者都有製造商名稱及地址,甚至部分商品產地是中國、越南,也都明確標在商品上,為何大潤發及家樂福,自有品牌的商品可以擁有特權。

王鴻薇抨擊,她的助理打電話到二家量販業者客服中心詢問為何未標示產品製造商及地址時,客服人員竟然以「這是商業機密」拒絕回答,「消費者無從得知商品的真正來源,製造工廠,如何能夠確保買到的東西不是黑心商品。」

家樂福公關經理戴幸芳表示,自由品牌的商品上架前,都經過第三公證單位稽核,消費者若有疑問,也可透過商品標示上的資訊,尋求協助

大潤發公關何默真表示,貨架上的商品完全符合商品標示法規定,潤發自有品牌商品,為大潤發委託廠商製造,全程由大潤發嚴格控管監督生產製作,大潤發對自有品牌產品負完全責任,目前自有品牌的標示,完全符合經濟部商品標示規定,對於議員所提出的疑慮,未來,將納入自有品牌商品標示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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