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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核二除役! 台電規劃興建貯存庫 容納12.5萬桶低放射性廢棄物

核二廠除役計畫作業為期25年,目前處於除役過渡階段,台電規劃利用廠內空間增建1座貯存庫,暫時容納除役拆廠時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民眾提供)

核二廠除役計畫作業為期25年,目前處於除役過渡階段,台電規劃利用廠內空間增建1座貯存庫,暫時容納除役拆廠時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民眾提供)

2025/03/21 17:26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核二廠除役計畫作業為期25年,目前處於除役過渡階段,台電今天在萬里區公所舉辦公開說明會並表示,後續除役拆廠時將產生低放射性廢棄物,規劃利用廠內空間增建1座貯存庫,暫時容納除役所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可達12萬5千桶,預計2031年初啟用。

台電指出,核二廠包含1號機、2號機共兩部機組,分別自1981年12月28日、1983年3月15日正式運轉,運轉執照已於2021年12月27日、2023年3月14日屆滿,進入除役期間,包含8年除役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拆除反應爐及汽機組件等;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進行廠區環境輻射狀況最終偵測;2年廠址復原階段,拆除剩餘建物,讓土地復原,共計25年。

台電說明,核二廠現有3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已容納運轉期間產生的廢棄物,未來進入除役拆廠階段後,拆除作業將產生低放射性廢棄物,因此推動「核二廠除役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興建工程」,利用廠內空間增建1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約可容納相當於55加侖桶的廢棄物達12萬5千桶。

台電補充,此計畫已完成場址調查及基本設計工作,將依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17條規定,向行政院核能安全委員會申請建造執照,另按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最終處置設施建造執照申請審核辦法第2-1條,公告相關資料並辦理公開說明會,也會把民眾提出意見納入規劃設計參考。此外,除役執行過程也會持續監測輻射狀況,確保不會對民眾與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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