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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繫牽繩!愛犬猴硐車站咬死流浪貓 飼主被重罰近5萬元

    新北市一名飼主日前在瑞芳區猴硐車站附近遛狗,未繫牽繩的犬隻追咬浪貓致傷重不治,引起附近居民擔憂;圖為監視器畫面。(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一名飼主日前在瑞芳區猴硐車站附近遛狗,未繫牽繩的犬隻追咬浪貓致傷重不治,引起附近居民擔憂;圖為監視器畫面。(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2025/01/03 20:32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飼主日前在瑞芳區猴硐車站附近遛狗,犬隻未繫牽繩還追咬浪浪,貓咪傷重搶救不治,引起附近居民擔憂。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長楊淑方今天指出,依法開罰飼主4萬8000元,且須參加動物保護講習,其狗狗則被列為具攻擊性,後續外出要戴口罩及1.5公尺牽繩嚴加控管。

    飼主表示,愛犬不曾咬傷過人或動物,事發當天一開車門,狗狗隨即衝下車,與附近貓隻一接觸就突然攻擊,當下雖然有大聲喝斥努力制止,救出遭咬傷的貓咪後便送往動物醫院搶救,不過仍然回天乏術。

    楊淑方說明,根據「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依寵物之體型及種類,使用鏈繩、箱籠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以管控寵物行動,違者可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另依「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否則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此外,飼犬無故咬死浪貓行為符合動保法規定,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之犬隻,列為攻擊性犬隻。

    楊淑方提到,攻擊性犬隻日後外出將依農業部公告,出入公共場所應採取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或是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違者可罰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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