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越南茶混台灣茶賣被判刑 高市:罰4萬、改正標籤
低價越南茶混台灣茶賣被判刑,高市衛生局表示已裁罰4萬、改正標籤。(圖擷取自該公司網站)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衛生局今(3)日針對有貿易公司和其他茶商進口低價越南茶葉,再混進台灣茶,調製成「台灣冬阿里山青茶」、「阿里山金萱」等商品說明,除了涉案的茶葉經銷商陳姓男子被送辦判刑,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暨第45條規定裁罰4萬元整,違規產品回收改正標籤。
衞生局表示,2023年1月13日配合高雄市調查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查獲天○茶葉有限公司購入越南茶葉混配台灣茶葉,製成「536台灣冬阿里山青茶」、「511黃金烏龍茶」、「525阿里山金萱」、「535台灣特金萱茶」、「585台灣澈蜜綠金萱」及「595台灣冬季特金萱」等計6項完整包裝產品,產地僅標示台灣,與實際內容物產地不符等。
陳男落網坦承犯行,檢調估算,以每斤茶可以泡200杯手搖飲計算,至少已有17萬杯混茶被消費者喝下肚。
衛生局表示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暨第45條規定裁罰4萬元整,違規產品回收改正標籤,後續由檢察官依食安法提起公訴,並經高雄地院判決天○茶葉有限公司代表人,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犯罪所得16萬7500元也被扣、沒入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