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大湖鄉東湖段改劃河川區 600農民受影響…第二河川分署回應了
大湖鄉後龍溪旁大南勢到南湖多達119筆土地,將由農業區變為河川區。示意圖。(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提供)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大湖鄉素來享有「草莓王國」美譽,鄉內柑橘、水梨也是招牌農產,不少居民依靠農業維生。不過,大湖鄉長黃惠琴表示,公所收到公文指大湖鄉後龍溪旁大南勢到南湖多達119筆土地,由農業區變為河川區,將影響600多名農民權益。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表示,後龍溪上游段於1996年公告治理計畫,並於2000年公告河川區域範圍,第二河川分署於歷次公告河川區域時,均有函送縣政府轉有關鄉(鎮、市、區)公所揭示。縣市政府應按照非都市土地分區使用計畫,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並編定各種使用地。而黃惠琴指出的土地位於大湖鄉東湖段。
若民眾對土地調整有所異議,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分署回應,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主管機關為苗栗縣政府,民眾倘對於苗栗縣政府調整土地使用分區為河川區有異議,請於縣政府公告時間內,向縣政府提出。
針對黃惠琴擔憂農民權益部分,二河分署解釋,若農民單純栽種農作物如草莓搭設棚架或溫室等,權責由地方政府農政或地政機關認定,並不屬於二河分署權責,畢竟劃設河川區目的主要為防洪,若建造農舍等則明顯違反水利法。
二河分署強調,劃設河川區主要為防洪之用,若農民擔心權益受損,建議向所屬地的農政單位詢問,若農政單位認定可繼續栽種,二河分署在不妨礙防洪前提下不會干涉。